馬上注冊,結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讓你輕松玩轉社區(qū)。
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沒有賬號?注冊
×
十次事故九次快
5e0675d86470db5a00172760c246e15d.gif (6.34 MB, 下載次數(shù): 162)
下載附件
2024-11-3 17:45 上傳
2024年8月14日04時06分左右,莫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海安市李城線由東向西行駛至城東鎮(zhèn)新立村九組路口時,遇有周某駕駛電動三輪車由北向南行駛亦經(jīng)該路口。莫某所駕車前部與周某所駕電動三輪車前部發(fā)生相碰,后小客車駛入道路左側碰撞附近村民顧某家的圍墻,發(fā)生亡人交通事故。
1ebafb05d99c224a6c99a2098a18ff18.jpg (379.88 KB, 下載次數(shù): 159)
下載附件
2024-11-3 17:45 上傳
經(jīng)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當事人莫某駕駛機動車在限速路段嚴重超速行駛(經(jīng)鑒定,事發(fā)前車速:70-71km/h,超過了該路段限速30km/h的100%以上),行經(jīng)路口未降低車速,僥幸行駛,未按照要求確保安全通過,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;當事人周某駕駛電動三輪車,通過路口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,未讓行,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。
法律法規(guī)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: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按照操作規(guī)范安全駕駛、文明駕駛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:機動車上道路行駛,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。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,應當保持安全車速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:機動車行經(jīng)人行橫道時,應當減速行駛;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,應當停車讓行。 海安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 欲速則不達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(guī),駕車時注意“控速”,保持安全車距,切莫圖一時之快,將交通安全拋之腦后。生命不是速度的競賽,不要和生命賽跑,安全抵達比快速到達更重要。 不購買、不駕駛、不乘坐 非國標電動三(四)輪車 不要因為一時的僥幸,將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置于險境。 來源:海安公安微警務 |